【公告】店铺页面宣传内容规范
尊敬的易快网用户:

    你好!

    2015年9月1日起,新版《广告法》将正式实施,今天上午,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《广告法》实施新闻发布会。记者从会上了解到,总局建设了广告数据中心,并加大了广告的日常监测力度。屡次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主或将面临最高200万的出发,并吊销营业执照。

    因此,易快平台中广告宣传用语规范如下:

广告语违禁词:

(一) 所有商品均不得使用的广告语违禁词
1、国家级、极品、最高级、第一品牌、最佳、第一、唯一、首个、最好、精确、顶级、最低、最底、最、最便宜、最大程度、最新技术、最先进科学、国家级产品、填补国内空白、绝对、独家、首家、最新、最先进、第一品牌、最赚、超赚、最先、至尊、顶级享受、世界级等绝对性用语;
2、驰名商标,商品已注册驰名商标等在各类宣传出使用“驰名商标”字样。2014年5月1日。
3、国家XXX领导人推荐、国家XX机关推荐、国家XX机关专供、特供等借国家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称进行宣传的用语;
4、质量免检、无需国家质量检测、免抽检等宣称质量无需检测的用语;
5、使用人民币图样(但央行批准的除外);
6、宣传已获得xx专利,必须要标注专利号。

(二)特殊商品的广告语违禁字词
 1、食品
1.1  祖传、抑制、秘制等虚假性词语;
1.2  强力、特效、全效、强效、奇效、高效、速效、神效等夸大性词语;
1.3  处方、复方、治疗、消炎、抗炎、活血、祛瘀、止咳、解毒、疗效、防治、防癌、抗癌、肿瘤、增
高、益智、各种疾病名称等明示或暗示有治疗作用的词语;
1.4  神丹、神仙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。
2、化妆品
 2.1  特效、全效、强效、奇效、高效、速效、神效、超强等绝对化用语;
 2.2  纯天然、换肤、去除皱纹等虚假性词意;
 2.3  处方、药方、药用、药物、医疗、医治、治疗、妊娠纹、各类皮肤病名称等医疗术语;
2.4  抗菌、抑菌、除菌、灭菌、防菌、消炎、抗炎、活血、解毒、抗敏、防敏、脱敏、斑立净、无斑、
祛疤、生发、毛发再生、止脱、溶脂、吸脂、瘦身、瘦脸、瘦腿等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
词语。
3、药品及医疗器械
3.1  安全、无毒副作用、无效退款、无依赖、保险公司承保等承诺性用语;  
3.2  家庭必备、 热销、抢购、试用等用语;
3.3  表现性器官的用语或形容;
3.4  以儿童为诉求对象,以儿童的名义介绍医疗器械。


广告语宣传案例

1、涉及绝对用语:广告语中不得使用顶级、世界级、第一等用语

2、不得使用驰名商标等字样宣传。

3、在使用数据、统计资料、调查结果、文摘、引用语时需要表明出处 需真实准确。【《广告法》第十条】



4,广告资料中不能带有乱评比、乱排序等相关内容。



5、商品广告资料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,不准使用人民币图样。【《人民币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】



6、非药品不得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。【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三十条】



7、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,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,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。 【《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》第七条】



8、保健食品广告要严格按保健品批准文件的内容宣传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

新广告法查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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